日台觀光交流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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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日觀光交流年/日台觀光交流年商標 使用登記申請說明


使用日台觀光交流年/台日觀光交流年商標時,請遵守以下的注意事項。同意注意事項並使用本商標者,請於申請表內填寫必要項目後下載資料。



注意事項
1. 請使用於以促進日台觀光交流活動為目的之用途上。
2. 版權屬於社團法人日本觀光振興協會、社團法人日本旅行業協會、交通部觀光局、台灣觀光協會所有。
3. 除了使用在販賣旅遊產品用的手冊、廣告、網站等之外,禁止使用於營利為目的之上。

使用範例:
旅遊手冊、海報、網站、報章雜誌廣告、專案活動、海外旅遊相關出版物、懸掛標語、列車與巴士等車體廣告、名片、信封、信箋、贈品(胸章、貼紙、月曆等)等。

※禁止使用於需付費的銷售型商品上。
4. 日本觀光振興協會會員、日本旅行業協會會員、日本的旅行社、交通部觀光局、台灣觀光協會會員、台灣的旅行社、航空公司、機場營運單位、其他相關企業/組織以外的使用者,請洽詢社團法人日本觀光振興協會或台灣觀光協會。

台灣
交通部觀光局 TEL:02-2506-4231 FAX:02-2506-4235
日本
日本觀光振興協會國際事業組 TEL:03-6222-2535 FAX:03-6222-2539
台灣觀光協會東京事務所 TEL:03-3501-3591 FAX:03-3501-3586
台灣觀光協會大阪事務所 TEL:06-6316-7491 FAX:06-6316-7398 

5. 使用期限 2012年3月31日
6. 若認定社團法人日本觀光振興協會、社團法人日本旅行業協會、交通部觀光局、台灣觀光協會之使用不妥時,亦可能禁止其使用。

7. 您所輸入的個人情報皆是以申請使用本商標為目的、一切資料將不會挪用於本目的之外。
關於個人情報使用記載在隱私權本文之內,敬請詳讀。→隱私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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